中共中央批准中财委提出的酒专卖方针

2016-06-07 08:11:40 政策法规

各中央局:

中央批准中财委提出的酒专卖方针。

中央  

1951年5月23日

兹将中财委报告发给你们:

一月中旬中财部全国专卖会议拟定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实行酒专卖,中财委即将该会议的要点电各中央局、各大行政区征求意见。直至现在为止,已征得各区同意。兹将该会议的决定报告如下,可否?请中央指示。

自前年召开第一次全国税务会议,决定专卖方针,增列专卖收入后,除东北、华北、山东、陕北、内蒙等老区专卖仍继续进行外,其他各地均进行研究酝酿,并在部分地区试办。一年来各地反映,新区推行专卖的条件,亦已大体成熟。

专卖品种,各地提出的有酒、卷烟、烟叶、盘纸、糖、火柴、盐等项。经讨论决定,东北、内蒙仍继续进行烟、酒专卖。华北除酒已专卖,盘纸亦将进行专卖。新区决定先专卖酒和盘纸。专卖酒不但可以增加财政收入,且可为余粮找一出路。专卖盘纸,是为了控制手工卷烟,并给专卖卷烟创造有利条件。但目前盘纸专卖,在全国范围内只作准备工作,首先实行酒专卖。

大行政区为经营专卖事业的单位,老区在现有基础上提高质量,减低成本和改进管理;新区在实行时应该是先城市后乡村,城市紧乡村松,从点到面,由小到大稳步前进的方针。就是说在开始应有意识地对乡村放松些,免与农民发生纠纷,城市则须加紧。同时,注意发展国营酒厂和管理私酒,从“管”、“销”、“产”三方面着手。贯彻企业化经营,保证税收和利润的任务。

估计今年全国可销酒6亿到7亿斤,除可收到9千亿元到一万亿元的货物税外,专卖后还可收到4千到6千亿元的专卖利润。初期须拨一部分资金,除由财政部把各地余粮、霉粮拨出一部作为投资外,另外还搭配一部分现金。所得利润,中央提六成,地方留四成。

专卖业务的行政管理,仍由税务局负责,为了实行企业管理,决定先组织专卖公司。如各大行政区认为有设专卖局必要时,可在专卖公司门上挂一专卖局的牌子,由专卖公司兼办行政事务,或由税务局兼办专卖局的工作,总之是不因此另设一套机构。

为了帮助新区开辟工作,老区须帮助新区一部分干部。山东支援华东,东北支援中南,华北支援西北、西南,人数合计一百人。

以上问题,均已拟定具体方案,专卖事业暂行条例和专实机构组织规程,已责成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即可呈政务院审查公布。

中财委 

1951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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