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防护的定义
食品安全防护不同于传统的食品安全,其是针对食品从源头到消费的整个周期中,可能存在的蓄意破坏行为而设计的一整套计划与措施。
食品防护与食品安全既有区别又相互联系。
相对于食品安全体系,食品安全防护计划主要是为了防范不可预知的风险,所谓不可预知,是因为这种风险是未知的,零星的,故意的,不合常理的,而且是很难预测的。
同时,食品安全工作是食品防护工作的基础,可为食品防护工作提供条件,如:完善的HACCp控制体系、有效运行的良好生产规范(GMp)和良好农业规范(GAp)、健全的企业追溯、召回制度都会为食品防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物质保障。
食品安全防护的历程
国际上一些著名的大食品集团,早在20多年前就已经对食品防护问题高度重视,制定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控制方法,并在其企业的健康发展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积极作用。以相关国家出台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为线,其历程如下:
2002年,美国出台了《公共健康安全和生物恐怖应对法案》;
2007年,美国食品安全检验署(FSIS)出台了帮助全美食品企业建立食品防护计划的工作指南;
2008年,中国国家认监委要求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特别是输日食品企业,要制订并实施《食品防护计划》;
2009年,中国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出台《食品防护计划建立与实施指南食品生产企业》(征求意见稿);
2010年,中国国家标准化委员会预计在年底出台《食品防护计划建立与实施指南食品生产企业》推荐标准。
食品安全防护的积极意义
啤酒企业作为快速消费品生产企业,其产品的特点是产量大、覆盖面广,一旦出现以啤酒作为对象的恶性破坏事件,会迅速造成消费者恐惧心理,给企业和产品品牌带来灾难性的甚至是致命性的打击。食品安全防护能够把企业受到的蓄意污染或破坏的危险降到最小。
近年来,国家质检总局多次召开食品安全专题工作会议,要求各地质检部门确保食品安全,特别是针对影响力大的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出口企业,建议通过食品安全认证并在认证中引入食品防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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