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正式实施2011年12月01日起,由国家标准委正式发布的,由贵州省制定的《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正式实施。标准明确规定,酱香型白酒不得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生产的呈香、呈味、呈色物质,需以高粱、小麦和水等为原料,经传统固态法发酵制成,以保障酱香型白酒质量。中国酒网政策法规 上一页:酱香型白酒国标实施 下一页工商总局:以国家机关名义发布广告应予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