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香型白酒标准年内实施 不得添加食用酒精
2016-09-11 05:04:49 政策法规
酱香型白酒标准年内实施 不得添加食用酒精
记者从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贵州省制定的《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已由国家标准委正式发布,并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贵州是酱香型白酒主产区之一,目前有酱香型白酒生产企业200余家,包括享誉海内外的贵州茅台酒。《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对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均有详细规定,发布实施以后有利于稳定和提升酱香型白酒的质量水平,提升消费者的认同感。
据介绍,《标准》明确规定,酱香型白酒不得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生产的呈香、呈味、呈色物质,需以高粱、小麦和水等为原料,经传统固态法发酵制成,以保障酱香型白酒质量。
近几年,贵州白酒工业发展迅速。2010年,规模以上白酒工业实现总产值220亿元,较2005年增长3倍。根据规划,到2015年,贵州省白酒产量将达到50万千升,其中茅台酒产量将达到4万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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