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酒类流通业有了首枚“中国驰名商标”
2016-09-10 05:25:28 政策法规
我国酒类流通业有了首枚“中国驰名商标”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公布了在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的293件驰名商标,其中,吉林省白山方大商贸有限公司的“白山方大及图”赫然在列,以“推销(替他人)”第35类而成为我国酒类流通行业首枚“中国驰名商标”。
被业内誉为“东北酒王”的吉林省白山方大商贸有限公司,多年来牢牢把握与茅台、五粮液、剑南春、水井坊、国窖1573、舍得、洋河等名酒厂家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在通化、白山及周边县区建立了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等名酒专卖店22个,在市内建立名酒名烟连锁总店两处,呈现出了品牌与市场互动,批发与零售互补的良好发展势头。2009年,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白山方大名酒销售稳中有升,销量与往年同期相比增长20%以上。
坚持实施名牌发展战略不动摇,白山方大不仅努力占领区域空间,还积极抢占外埠市场。他们在长春、四平、辽源、公主岭等地的欧亚、恒客隆等大型超市设立名酒专柜15处,以国优名酒带动“白山方大”走出了“深山沟”,走向了大市场。
谈及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后的感受时,白山方大商贸公司董事长宁凤莲深有感触而又充满自豪地说:“这是白山方大人20年辛苦的结晶,在近20年的经营活动中,我们始终把创品牌放在第一位,坚守诚信经营的原则,近年来,累计销售国优名酒几百万箱,没有出现一瓶假酒,没有发生一起消费者投诉事件。”
业内专家称,“白山方大”在全国酒类商业领域率先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对于推动我国酒类流通业商业模式改革和提高创品牌意识起到了积极的可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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