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柳岩加盟酒仙网出任首席品酒师,刘涛、孙红雷成为乐视体育投资人,湖南卫视洪涛加入唱吧,苍井空加入订房宝,稍早一段时间,周杰伦成为唯品会首席惊喜官,李湘加入360影视,林心如被曝加入某互联网公司……明星与互联网扯上瓜葛为媒体们贡献了足够的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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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博上看到batX42的一段话,“现在有一个很大的误区就是,办公室的白领们自以为自己的表现优于自己的父母。其实这不过是因为经济结构转型造成的误会而已。现在在公司的格子间里面哼哧哼哧做ppt的那些人,和当年踩着缝纫机的女工们,其实没有本质区别。”
明星+互联网只是换了个地方挣钱
事实上,近年来颇受关注的明星跨界、转型不难理解:这不过是经济结构转型所造成的明星纷纷从商的误会而已,在明星+互联网浪潮开始之前,明星们也在默默地赚钱,比如开饭店、开服装店,只是如今他们突然转向开网店大家更关注了。
有人感叹,明星+互联网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生物,他们好看、有钱,还勤奋。
几年前,除了影、视、歌三栖,明星们与商业的结合无外乎三种,一是代言产品拍广告,二是经营传统品牌,三就是女明星们嫁入豪门。前两者的实质,第一个是利用粉丝经济为产品赚钱,自己赚广告费;第二个是利用粉丝经济为自己赚钱,自己成为老板。那么对标现在,除了第三种方式依旧未变,剩下的两种方式中,成为互联网公司员工是在利用粉丝经济为老板赚钱,创业或者投资是利用粉丝经济为自己赚钱。
综上,明星纷纷扎堆互联网公司的关键不是明星要从明星转型为互联网人,而是明星从传统企业开始转向互联网公司和投资领域,虽然两者的答案都是钱多,但后者意味着在每个人都被互联网化的今天,明星也只是其中的参与者,只不过因为自带粉丝光环而显得非同寻常。
明星Ip的价值
“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现代段子”,你不得不承认现在段子俨然成为一种文学形式,这也侧面反应了商业的泛娱乐化已然成为趋势。
而商业娱乐化的目的在于营销,在于吸引此前从未与之有过爱恨纠葛的群体。那么吸引这些“素未谋面”的群体靠谁,当然靠那些自带粉丝效应的明星……想要进互联网公司先出道的真理如此而来。
所以基于Ip狭义上的知识产权的概念,如今它已衍生出“人”的价值,明星Ip如今也已经形成一条产业链,不过不同于静态二维空间的横向延伸,动态空间的Ip是直接的变现。
当明星作为一种Ip,他有两种被商业化的形式,一种是行业资源,而这些资源是普通经理人远远不及的,而人脉的另一好处是最靠近运营的一端,是真真切切的实战。
另一种商业化的形式,自然就是粉丝资源。而这种形式的具体操作也花样繁多,比如刚以直播卖红了大枣的性感女星柳岩华丽转身为酒仙网品酒师,而柳岩的银幕形象性感大方,拥有众多男性拥趸,而酒仙网男性消费者占消费总人数的80%,柳岩的粉丝就是潜在的消费者,未来柳岩与酒仙网合作的空间很大。
而这或许能回答近来极为火爆的网红问题:互联网企业需要的是人气,而至于有一天内容枯竭伴随着粉丝离场的问题,有两个解释,一是在粉丝离场之前,这个Ip已经赚足了眼球和钱转而挖掘另一蓝海,二是如互联网里的上下游体系,网红Ip也将形成如此的上下游,旧的人离开,新的人挖掘新的内容,如此生生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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