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9日,伴随着激昂的乐曲声,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田凤英副总经理走上了领奖台,领取了中国酒业营销金爵奖之营销成就奖。
据王朝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在他们的记忆中,金爵奖之前,田总领奖只有两次,一次是天津十大女杰颁奖,因为“十大”人数的限制必须亲临,一次是2005年被评为中国葡萄酒行业第一个全国劳动模范,在人民大会堂接受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
满怀对葡萄酒行业的挚爱,田凤英副总经理在颁奖现场发表了这样的感言:葡萄酒是中国酒业的未来发展方向之一,而未来的葡萄酒市场必将是品质与品牌的胜利,王朝和她将继续推动葡萄酒行业的发展。
金爵奖评委会则对田凤英做出了这样的评价:她扎根葡萄酒行业,是葡萄酒行业的巾帼英雄,她主抓王朝葡萄酒营销工作多年,创造了葡萄酒行业最高的利润水平,她创建的小区域代理制、保证金制度影响和推动了葡萄酒业的营销进程。
她为葡萄酒销售立规矩
在国内葡萄酒市场发展初期,由于市场竞争激烈,葡萄酒企业对商家普遍采用赊销、代销,先发货后回款等办法。当时,王朝公司曾实行货到后45天回款的制度,回款率虽高达80%左右,但仍有1.6亿元左右货款被拖欠。有些经销商用“王朝”的货款去周转、赚钱,有的干脆做一锤子买卖造成死账。为此,公司只得增加贷款,每年仅支付银行的利息就达1120万元。
时任王朝公司副总经理的田凤英主抓市场营销,她经过调查研究,决定“违反”行业常规,实行“货款保证金制”。即各经销商在进货前,向王朝公司汇入20万元至200万元的保证金,公司在保证金范围内发货。经销商如回款及时,到年底可得到一定的利息;如回款不及时,则用保证金冲货款。这项制度刚出台时,有人担心“王朝”会因此丢掉很多客户。但她知道,制度不创新,企业就会失去持续发展的后劲,毅然决然地把这项制度推行了下去。
经过“大浪淘沙”,“王朝”的经销商虽由400多户减至60户,但这60户有实力的经销商却构成了全国客户网络的坚实基础。重要的是,王朝公司共收到保证金4000多万元,回款率由过去的28%提高到90%以上,多回笼7000万元,这两项加起来就是1.1亿元,每年可减少利息支出2240万元,为企业的发展增添了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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